【原创】随笔谈谈“是小满的错还是内控的错”

创建时间:2022-10-11 15:00


一个名牌找到一个名人,在小满之日发了一个触动人心的宣传片,本来是宣传名牌,却不小心坏了自己的名声。

  


近日,奥迪误入“小满抄袭门”,不过反应迅速,在5月22日就发布申明,承认监管不力、审核不严、表达歉意、下架视频。


说来也巧,5月20日,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视频,不仅为之所吸引,精美图案加上刘德华演绎,更显文案通古、优美宜人、逻辑严谨、触人心弦。同为读书人,对曾国藩的人生总结难免同频同振。不过,对那首小诗,又顿生疑问。我早早知道“花未全开月未圆”,取自曾国藩写给九弟私信中的嘱托,至于后三句,实在不知出处。于是,转身登梯,翻开《曾国藩家书》,也未找到踪影。自己孤陋寡闻,只好掩书反省,用功去吧。未曾想,第二天,就看到网上有人主张权力,而且一字一句对照勘误。适才恍然大悟。原来,文案自有主人,叫”北大满哥”。


知识产权在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,早已从意识层面跳到了合规的范畴。这一点,如同重申自己重视“原创和知识产权”的奥迪申明一样,“每一个直击人心的创意背后,都是无数个日夜的厚积薄发”。然而,知识产权的价值也因为其无形性,不像固定资产那样受到重视和保护。浑然忘却,知识产权作为战略控制点而存在,事关战略高地安危。可是,知识产权侵权行为,在诸如广告、创意行业难免混打插边球,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也就成为越发严重的风险。


怎么办?


树立知识产权价值认知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这是基本的前提。然后呢?等待社会价值认知和意识成为共识良知,无所为自安宁吗?莫非定律告诉我们,该来的都会来。海恩法则告诉我们,知识产权侵权是有迹象可循的。你不理它,它也会理你。


对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,内控就是一个可用之法。当以合规为目标,制定了内控制度流程,发包人、广告商就会在合规遵循下运营创意和生产流程,侵权概率就会大大降低,除非故意为之,欺诈欺骗,钻营内控无力的空子;当以运营和品牌安全为目标,奥迪自然会慎选合作方,禁止分包,严格审查,就不会花钱买了个损失;当以个人品牌资产安全为目标,估计刘德华不会冒然接活,掉到坑里。


在经历了十几年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提升工作之后,有些企业开始怀疑内控的作用。在此,小满的思想要不得。事实证明,就目前认识水平,还没有哪个手段能够取代内控,有效管控知识产权风险,保护资产安全,保障运营目标的实现。


奥迪一定有成套的内控体系。广告商也一定是讲究合规的诚信公司。刘德华当然会爱惜自己的羽毛。但是,知识产权风险还是出现了。一个制度规定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,这不是制度希望看到的。那是谁的错?没有制度,那当然是当事企业的错;有了制度,不执行,那还是当事企业的错;有了制度,执行得不折不扣,暴露出制度设计的瑕疵,那还是当事企业的错。总之,这不是内控的错,更不是“小满”的错。只能是“买单人”的错,谁让你是风险所有者呢。


我在《风险管理升级课》开篇有个形象的比方,管控知识产权风险就像我们手中的乒乓球拍,这飞舞的乒乓球就象我们要提升品牌,将客户价值主张传递给客户的品牌宣传业务一样,球来了,拍子要跟上,拍子来了,要打着球才有效。明白了这个道理,奥迪也好,广告承包方也好,刘德华也罢,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案。


何须多虑盈亏事,终归小满胜万全。似乎有理,不说了!


(原创作者:钟林   尊重原创和知识产权   转发请注明作者及出处”全面风险管理网“)